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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犯罪无证》展开的联想

单位:审计法务部  作者:张文涛

    一直以来高强度的工作,让人无法静下心来继续学习。其实,这是一种自我放纵,不想在休息时间再去用脑,再去思考,是懒惰支配着我平时的休息时刻而已。最近有幸看到李惠泉所写的《犯罪无证》这本书,书中围绕一个中年男子的离奇死亡而展开,在通往真相的路途中,谜团接踵而至,而卷入其中的每一个人都开始了惶惶不可终日的生活,剧情节奏引人入胜。书中描绘的一些破碎的画,一段神秘的录音,一个一个脸谱化的人物纷至沓来,还有那一层一层的迷雾……。然而,事实的真相,证据之间的关联,人与人之间的尔虞我诈,又哪是字里行间的文字能够表达的清楚。

《犯罪无证》,让我首先联想到的是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条,即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此法条就是刑法三大基本原则之一的罪刑法定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含义就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 罪刑法定原则以三权分立学说和心理强制说作为其理论基础,思想渊源最早可以追溯到1215年英国自由大宪章所明确的“适当的法定程序”的原则。随后,罪刑法定思想逐渐与西欧近代启蒙思想相结合,形成一种与当时封建刑法擅断相抗衡的一种思潮,而广为传播。罪刑法定原则作为刑法基本原则的确立,一直到十七、十八世纪启蒙运动方才确立。

关于罪刑法定原则的内容,学者们之间的意见颇有不同。通说认为有四项内容:排斥习惯法、排斥绝对不定期刑、禁止类推解释、那法无溯及效力。有些学者认为,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内容分为“形式的侧面”和“实质的侧面”。其中,“形式的侧面”包括:法律主义、禁止事后法、禁止类推解释、禁止不定刑;“实质的侧面”包括:禁止处罚不当罚的行为;禁止不均衡的、残虐的刑罚。

罪刑法定原则要求对犯罪构成、刑罚要明文规定,彻底废除了封建主义“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出自《左传》)”的流毒,从而从根本上保障人权,尊重人权。

说这么多专业的知识,是因为我本身就是学习法律的,对刑法也很喜爱,但是我一直认为喜爱不能作为赚钱的工具,那么,就让刑法成为我单单的喜爱吧。偏爱刑法,就喜欢看像《犯罪无证》这样需要带着脑子去探求真相的小说,或者电影。不单单是哪一出出离奇的剧情,还有哪剧情本身隐藏的法律、伦理和社会群像。说到这里,我想起2017年看过的一部悬疑剧集,叫做《无证之罪》,与《犯罪无证》同属悬疑类型,但是关注的本身点不同,但同样能给人以思考。

有人会问“世界上有没有完美的犯罪”?

北岛写过一首《回答》的诗,“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是其中最著名的两句。但全诗的诗眼却只有四个字:“我不相信!”

20世纪初由法国著名侦查学家艾德蒙·洛卡德在其编著的《犯罪侦查学教程》一书中提出过一种理论:洛卡德物质交换原理,即犯罪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物质交换的过程,作案人作为一个物质实体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总是跟各种各样的物质实体发生接触和互换关系。因此,犯罪案件中物质交换是广泛存在的,是犯罪行为的共生体,这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

像《罪与罚》、《无证之罪》、《犯罪无证》、《危情三日》、《烈日灼心》、《嫌疑人X的献身》、《隐秘的角落》、《绑架游戏》等等,许多悬疑剧情类书籍、电影、电视剧,无论剧情如何坎坷,如何复杂多变,只要我们面对周遭的黑暗和丑恶,坚持“我不相信”的态度和不妥协,怀揣着对光明和美好的期待。其实,丑恶虽会是常态,但美好最终将会到来,我们要坚信 “正义迟早会到来,却从不会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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